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26日遭北檢依收賄、圖利、侵占公益與背信共四大罪起訴,求刑28年6個月,全案移審北院徹夜召開接押庭後,翌(27)日凌晨3時許裁定30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交保提出抗告。
柯文哲今日親自主持擴大中央委員會,宣布請辭黨主席並與黨公職合照。(圖/民眾黨提供)高院29日撤銷原裁定,北院下午17時重開接押庭後,深夜近23時30分裁定柯的保金提高至7000萬、應提高至3000萬、李提高至2000萬、沈提高至1億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而且須配戴電子腳鐐進行科技監控;不過,北檢依然不服,28日下午17時20分收到裁定書,31日再次提出抗告;高院今晚20時許再撤銷原裁定。
高院並指出7項事證,認定柯文哲等4人,有相互勾串、滅證的情形:
第一、柯文哲去(2024)年5月26日傳LINE給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第二、沈慶京掌控之威京旗下中工獨董、證人葛樹人與柯文哲於去年5月1、8日互傳訊息
第三、沈慶京去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陳俊源、吳順民相互通聯
第四、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的通話紀錄
第五、柯文哲前(2023)年5月15日曾傳LINE給李文宗
第六、柯文哲與沈慶京有如起訴書所載於案發後密集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第七、李文宗去年8月11日曾傳LINE指示被告、木可董事長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針對高院二度發回更裁,陳世軒不禁想問,到底要對柯文哲主席政治追殺到什麼地步?北院上次裁定柯主席交保,不只提高保金至7000萬、裝電子腳鐐,柯也信守開庭時所說,已於今日辭去黨主席一職,消除北檢對於柯主席「實質影響力」的疑慮。
陳世軒指出,反觀北檢,過去4個月不僅頻頻透過媒體放話,直到起訴那天,看到北檢起訴書,不只證據薄弱、更充滿各種臆測、甚至把各新聞報導當證據,讓人好奇檢方握有多少證據,才會靠看新聞辦案,聯手媒體帶輿論風向。
最後,陳世軒提到,他這兩次親自去聽庭,只見北檢一直無法拿出任何實質證據,如今一再抗告,證明北檢一心只想羈押柯主席,試問,北檢居心何在?若拿不出新證據,就此罷手,別再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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