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組登山人馬在丟包女山友後,於1日下山撥打119通報消防隊,遭問:「怎麼會把身體不適的人獨留3千公尺深山。」,報案者則說下山前有回去看過對方,有把食物留給對方,指出一行人有工作與生活,在確認對方安全暫無危險,才讓她在山中休息。林智群在臉書分析此案,表示:「現在大家什麼事情都喜歡揪團,買東西揪團、唱歌揪團,連爬山也揪團。其實爬山這個事情,不太適合揪團。郊山就算了,如果是中級山、3000公尺以上高山,不適合!」
該組登山隊留身體不適山友獨自在山上,下山後才通報119。(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他進一步解釋,因為每個人彼此都不認識,每個人的腳程、登山技術都不一樣,臨時湊一團,到山上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此外,在法律層面上,林智群不諱言爬山是危險行為,一起爬山的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其中一個受傷,其他人「有義務」照顧他,不能丟下他,不然萬一這個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因為「不作爲」而構成遺棄罪。
更多新聞: 日廠教「1撇步」讓你冬天晾被速乾 網實測大讚:快到嚇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