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指揮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基隆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共同偵辦殺人棄屍案,經連日追緝,全案共查緝6名犯嫌到案,偵詢後依涉犯共同殺人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基隆地檢署今天表示,先於1月1日聲請羈押禁見涉嫌人吳嫌獲准,再於2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涉嫌人潘嫌獲准。
在逃之涉嫌人4人於昨日清晨到案,至今相關涉嫌人均已追緝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以林嫌、江嫌涉犯刑法第302條之1第1項第1款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同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同法第247條第1項損壞、遺棄屍體等罪。
陳嫌涉犯刑法第302條之1第1項第1款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同法第247條第1項損壞、遺棄屍體、同法第135條第3項第1款、第1項之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另一位陳嫌涉犯刑法第247條第1項損壞、遺棄屍體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其中林嫌、江嫌所涉殺人部分亦為最輕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於昨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4人,法院並於今日凌晨裁定均准予羈押禁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多新聞: 快新聞/不刮鬍子原因曝光!黃國昌父親辭世 享壽8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