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扣得依托咪酯、異丙帕酯原料數包、百香果、可樂香精等菸油原料、量杯、加熱、攪拌設備等製作菸油設備以及已製作完成之菸油成品數瓶。圖:桃檢提供
桃檢表示,王姓被告等4人於去(113)年8至10月間,由王姓被告提供當時仍為第三級毒品之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原料,宋姓被告則自拍賣平台購得甘油、加熱設備、菸油空瓶等設備,2人以桃園市平鎮區某檳榔攤為掩護,在該檳榔攤內後方處所內,以卡式爐加熱方式製作含有上開第三級毒品成分之毒品菸油,後交由楊姓及李姓被告分別交付他們製作之第三級毒品菸彈予買家,以此方式牟取暴利。經桃檢檢察官接獲線報指揮上開司法警察機關組成專案小組,於同年10月1日,依法在該檳榔攤處執行搜索,扣得依托咪酯、異丙帕酯原料數包、百香果、可樂香精等菸油原料、量杯、加熱、攪拌設備等製作菸油設備以及已製作完成之菸油成品數瓶。王姓、宋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即時遏止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國人。
桃檢指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新興毒品施用後極易造成意識混亂,甚至產生呼吸衰竭、昏迷等致命症狀,行政院已於去年11月27日將之改列為第二級毒品,檢方將持續與執法機關緊密合作,加強查緝此類新興毒品,以宣示掃蕩新興毒品危害之決心。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檳榔攤暗藏喪屍菸彈製毒工廠 桃檢起訴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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