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全文。(圖/翻攝自臉書@曹興誠)
對於自己遭爆有中國籍小三更公布一連串照片,曹興誠稍早發文,以2001年璩美鳳光碟事件為例。當時有朋友也把資訊傳給他,但自己看都沒看就立刻刪除,至今不知道光碟內容如何。為什麼拒看?因為偷拍是下流的犯法行為,散布於眾更是罪大惡極,如果也去看,豈不是成了偷窺的共犯?
曹興誠(左)再度發聲,認為這是中共非法取得的個人隱私,交給謝寒冰(右)充當打手。(圖/民視新聞、翻攝自臉書@謝寒冰粉絲團)
曹興誠指出,記得當時自己對這件事情感到非常厭惡,並想到如果這個光碟的主角是姐妹或女兒,會去看嗎?因此幸災樂禍的跑去看光碟,其同理心不夠,道德水準有問題。曹興誠強調生命、財產、自由、隱私等,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不容任意剝奪或侵犯,直言認真維護基本人權,大家才可能彼此尊重,社會才可能祥和幸福。他舉例像是中共這樣不尊重人權的社會,即使有了一些臭錢,人人還是活得戰戰兢兢,即使當上了國防部長甚至國家主席,也可能ㄧ夕失蹤,從人間蒸發。
曹興誠提到在法治國家,檢調人員辦案,如果沒有法院的許可,對嫌犯也不得任意偷拍、監聽。許多國家更嚴格規定,以非法方式取得的證據無效,刑求取得的證詞也無效,這都是為了保障人權。曹興誠針對謝寒冰散布他以前的一些私人照片,已經侵犯了他的隱私權,而將照片變照讓他看起來不雅,更是罪加一等,謝不知道自己已經嚴重觸法,還得意洋洋說照片都是真的,「真的又怎樣?你是誰?你有什麼身分資格任意散布我的隱私?如果別人也這樣對你,或對你的家人,你還會得意洋洋嗎?」其目的就是為了妨礙罷免,更違犯了《選罷法》,最高可處7年的重罪。
曹興誠指出,謝寒冰不尊重人權的卑鄙行為,讓大家更能認清幕後操盤的中共就是這種貨色,也讓大家體會大罷免的必要性。(圖/翻攝自臉書@曹興誠)
曹興誠推測,「這是中共非法取得的個人隱私,交給謝寒冰充當打手,意圖誹謗我的聲譽、阻礙這次罷免。」曹興誠表示,謝不尊重人權的卑鄙行為,讓大家更能認清幕後操盤的中共就是這種貨色,也讓大家體會到大罷免的必要性,「大家站出來吧!這場罷免,不僅是民主和極權之戰,自由和奴役之戰,也是保護人權和迫害人權之戰,更重要的,這是一場善良和邪惡之戰。這場戰爭,我們絕不能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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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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