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民政處長張謙祥表示,有關原民所的所長,已經在2月24日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故縣府今天調理林志雷原本的職務,回到民政處來擔任專員的職務;目前所長位置由民政處副處長辜雯華暫時代理。
張謙祥也說到,根據判決書內容,雖然法院一審裁定林志雷犯強制罪,但整個案件還繼續在上訴,而法院也在繼續審理;依照過去往例,先讓林志雷離開原本的職務,讓林志雷能專心面對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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