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又新律師分析「偽造罷免連署書」可能面臨的刑責。(圖/台灣向前行)
各地罷免綠委接連爆發抄名冊爭議,嘉義縣市更是被揭露「死活都偽造」,被冒名的民眾也親自提告罷免團體。陳又新對此指出,如此冒名、偽造簽名的情況,至少違反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都可能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新版選罷法上路後,諸如此類的偽簽,也得面臨五年以下的罪責。陳又新表示,就算連署人被刑罰嚇到後想撤回,也是「來不及」,因為犯罪行為在連署送出時就已經完成了。
陳又新接著表示,許多被罷免的綠委在第一階段連署時,選區內根本看不到連署站,所以不諱言是「拿國民黨以前的名單抄」,因為這些被冒名的民眾,共通點就是過去曾經加入過國民黨。陳又新質疑,「國民黨到底流失了多少支持者,到現在變成恨你?」他大酸罷免案造假翻車,顯見藍營的政治危機。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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