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器私用?依據現行《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餐廳、飯店等業者所產生的垃圾,不能交由一般清潔隊收走,必須委由合法廢棄物清運公司處理;不過南投縣魚池鄉長劉啟帆近日遭人檢舉,疑似利用鄉長職權,派遣清潔隊替家族經營的飯店清運廢棄物,引來檢方調查。
據了解,劉啟帆家族經營的飯店,包括位於日月潭的「碼頭水沙連飯店」,以及位於水里車站旁的「龍江大飯店」等。近日有人檢舉劉啟帆爛用鄉長職權,派遣魚池鄉清潔隊清運2間飯店的垃圾,遭南投地檢署展開偵辦。
最新消息是稍早檢方諭知劉啟帆15萬元交保,而他的妻子、龍江大飯店負責人施怡真1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劉啟帆高聲喊冤,表示清潔隊協助處理地方飯店、餐廳的作法「行之有年」,並非獨厚自家人,也強調自己如果涉貪,「一定當場收押」;至於到底是「職務之便」還是「便民服務」,仍待檢方後續深入釐清。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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