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不順衝撞館長健身房 嫌二審維持原判5年8月
林姓男子應徵館長位在台中健身房沒被錄取 疑似心生不滿開車衝撞 二審維持一審原判5年8月。(圖/翻攝畫面)

中部中心 / 許家程、李柏瑾台中報導

去年六月,台中林姓男子疑對現狀不滿加上求職碰壁,到網紅館長陳之漢開設的健身房應徵,又沒被錄取,因而心生不滿,竟然開車衝撞北屯區健身房的玻璃大門,案發後,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地院一審判決5年8月徒刑,男子不服上訴,二審高分院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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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不順衝撞館長健身房 嫌二審維持原判5年8月
林姓男子疑似不滿求職失敗開車衝撞 陳之漢開的健身房 一審上訴遭駁回 二審維持原判5年8月。(圖/翻攝畫面)


藍色小貨車,停在健身房外頭,接著方向盤一轉,直接衝上階梯,朝健身房大門撞過去,玻璃門被大力撞擊玻璃四處飛濺,門框也飛了出去,幸好當時沒人受傷,事發後,林男子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審判決5年8月,男子不服提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求職不順衝撞館長健身房 嫌二審維持原判5年8月
館長陳之漢台中開設的健身房 遭應徵未錄取男子衝撞。(圖/民視新聞)


林姓男子向一審法官供稱,自己沒有殺人、想要撞誰的意思,還說,有稍微看一下有沒有人才撞下去,但他坦承強制、損壞他人物品等犯行。根據了解,林姓男子去年五月前往館長陳之漢開設的健身房應徵,卻沒有被錄取,疑似耿耿於懷心生不滿,竟然開車衝撞健身房。法官認定,男子犯案時間,是健身房運動尖峰時段,衝撞大門時有加速,沒有踩剎車直到撞飛大門、大部分車身衝進館內才停止,因此認定他涉嫌殺人未遂,二審維持一審原判5年8月,全案仍可再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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