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指出,倫敦家事法院審理後發現,女子受孕時,該名男子與女子尚未結婚,而人工受孕也並不是在英國註冊診所內進行,根據1990年《人類受精與胚胎學法》(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 Act 1990),男子並不符合法律上父親的身份。法官因此裁定,男子的名字當初不應該被登記為孩子的父親,並正式終止他的撫養費義務。
在法庭文件,將該名男子以「J先生」稱呼,J先生表示,雙方在15年前分開後,自己與孩子從未有任何聯繫,沒有探訪、沒有信件、沒有照片,甚至連一張生日卡片也未曾收到。但J先生仍然持續支付撫養費,直到最近因健康問題被迫退休,無法再負擔,才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終止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儘管J先生的請求獲得法院支持,但孩子的母親對判決提出抗議。孩子的母親強調,J先生當年自願參與整個輔助生殖過程,且雙方曾有共識,希望J先生成為孩子的父親。
雙胞胎的母親認為,這項判決將導致孩子「在法律上沒有父親」,特別是對其中一名孩子而言,可能會產生嚴重影響。雙胞胎的母親無法理解,為何法院會做出如此決定,認為這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官柯布(Mr Justice Cobb)則表示,這項裁決的目的在於釐清J先生的法律身份,並讓孩子們對自身的身世有更清楚的認識。此外,母親未來在辦理法律文件(如護照續期)時,將不再需要J先生的正式同意。根據專家報告,孩子的心理影響應該有限,不會如母親擔憂的那般嚴重。
報導中也提到,目前這對雙胞胎已完成普通中等教育證書考試(GCSE),並取得優異成績,正準備升讀A-levels(英國高級程度考試)。他們從小便知道自己是透過精子捐贈受孕,因此,這項裁決對他們未來的影響可能並不如母親所擔心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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