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稱,該警員疑似在兩年前應友人請託,透過警用系統查詢未涉案民眾的個資,並將資訊提供給對方,已涉及刑法洩密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在檢察官指揮下,台北市警局督察風紀股聯合大安分局督察組人員,當日對安和派出所進行搜索,並帶回該名警員接受偵訊。經過晚間複訊後,檢方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要求其後續配合調查。
警方表示,將進一步約談相關人員釐清案情,並依規定召開人事評議會,討論對涉案警員的處置。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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