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指出,雙方調解條件和金額部分,因涉及當事人隱私及進行中案件的細節事項,不宜提供或透露。
藝人黃子佼日前遭查出為「創意私房」高級會員,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計有35位人受害,黃因此被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決8個月,併科1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上訴。日前,台北地檢署又從扣押硬碟證物中,另發現586部不雅影像檔案,再新增12名受害人,一併送高院審理。
該案二審在3月26日下午首度開庭審理,當時黃子佼當庭坦承部分罪行,但對於涉未成年影像部分爭執,他辯稱下載時並不知道影片中人物未成年,對於違反個資法部分也不認罪。被害人方面指出,還有其他被害人投訴無門,他們要求黃子佼應提出至少2千萬元成立公益基金會,不過黃未明確回應。下次庭訊訂在5月14日下午2點30分。
後高院將全案移付調解,於今天上午首度開庭,但黃子佼並未出庭,僅委託律師代為出庭。由於本案被害人眾多,高院也陸續訂出多次調解庭,法官希望黃子佼能拿出誠意,而下次調解時間為5月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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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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