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育昇直言,憲法17條有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的權利,要選舉、要罷免是人民的權利,張克晉要不要擔任領銜人,也是他的自主權益,若張克晉將戶籍遷至其他地區,領銜人的資格也就不符,國民黨首先會遇到的問題是,之後二階段連署交件,會出現沒有領銜人簽名的問題,連署恐全數失效,若國民黨沒有依法推派一個新的領銜人,罷免吳思瑤的案件,恐怕就不成案了。
政治評論員吳靜怡補充,罷瑤團體今(2日)邀請候補領銜人,一位曾經是國民黨參選里長的詹姓女子參加會議,希望她可以接下領銜人一職,詹女士在會議上直言,當時死亡連署被約談時,國民黨都沒有給予協助,因此沒有意願接任,但詹女在眾人勸說之下,還是接下了領銜人的職位。吳靜怡提醒,就算是罷瑤要持續下去,還是得經罷免案提議人總數的1/2以上的書面同意,即使有兩千多人回簽,這些人的簽名,恐怕會成為「偽造連署」的犯罪事實,這位詹姓女子最好想清楚是否真的要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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