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日下午針對剴剴案進行當事人最後陳述程序,劉彩萱鞠躬並痛哭強調,「對不起,很抱歉,我錯了,我會勇敢承擔所有錯,接受應該有的懲罰。」而劉若琳則表示,「我無話可說」。
審判長在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13日將進行一審宣判。劉彩萱、劉若琳都表示當天皆不會到庭聽宣判。
根據《中央社》報導,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所涉罪名依法沒辦法求處死刑,最重就是無期徒刑,因此建請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6年至18年徒刑。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剴剴遭虐115天慘死 外婆庭上痛哭求重判保母姊妹:他在無間地獄裡熬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