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網友在PTT發文抱怨,表示自己當天開著一輛車齡15年的老車出門,天空雖然下著小雨,但天色相當明亮。沒想到後續竟收到一張來自民眾檢舉的罰單,違規事項寫著:「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罰款金額為新台幣1200元。
原PO下雨天開車「未開大燈」遭檢舉,慘收1200元罰單。(圖/翻攝自PTT)
而根據原PO的描述,被拍下的「違規」照片顯示,對方車輛當時在不同的車道上,然而前後照片的距離也超過50公尺,且自己當下也有打方向燈,原PO不解自己到底為何被檢舉,因此到警局觀看影片討說法。
原PO開老車上路,後續竟收到「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罰單。(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原PO透露,自己一進警局就被旁邊的員警開玩笑說:「遇上Pro級檢舉人了」,並坦言「這法條很刁鑽啦」,原來原PO之所以被檢舉是因為「下雨天沒開大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駕駛人應開亮頭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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