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小年夜(農曆1月1日前2天)、勞動節(5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光復日(10月25日)與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為新增國定假日,待總統公布後便生效。
新法上路後,年假將上看10天。(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此外,本次修法也調整部分族群的假期規定。包括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期從原本的1天增加為3天,將由各族群依習俗自定日期。民俗節日則增列中元節(農曆7月15日)、重陽節(農曆9月9日)及祖父母節(8月第四個星期日)等放假或紀念日,最後新修正條文明定。未來全國統一放假日至少7天、最多可達10天,且不影響原有的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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