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德直言,學成路、學勤路、學林路是三峽北大特區的主要道路,通常下午4到5點是禁止進入事發地點「國成街」,余男先是自撞分隔島,緊接著碰撞後方車輛,不僅沒下車道歉,還二度追撞後方車輛,顯然情緒控管方面出了問題,甚至做了非常錯誤的決定,這是整場悲劇的起點。王瑞德直言,不可能是外界所說的「高齡駕駛」、「有心臟病史」所導致,若是人不舒服誤將煞車踩成油門,車子衝出去的距離會較短,暴衝後撞到東西後會停下來,但從眾多畫面足以證明,余男飆速的距離長,甚至可以輕巧的閃過對向車輛,證實余男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行駛,且完全清楚整個過程。王瑞德推斷,本案刑責級距已經升高,恐涉「殺人罪」,雖然他78歲,但如此令人髮指的行為,檢方會不會以殺人罪,從重量刑、十年以上、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來判,都很有可能。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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