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正式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根據草案說明,採彈性、分階段管理,國中小採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細節須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高中則須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共同討論管理機制,但原則上同一學校須有同樣的管理方式,不能班班有差異。
教育部解釋,國中小學生尚未成年,家長作為法定代理人,對學生的行為與安全負有法定監護責任,學生如果須攜帶手機等行動載具到校,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高中生則已具備基本自主管理能力,可依學校規範攜帶手機,但建議校方應主動讓家長了解相關規範。
學生團體EdYouth日前曾以聲明呼籲,應管的是「上課期間」而非「在校期間」,避免將所有時間都一次綁死。
教育部今天解釋,國中小上課時間為維護課堂秩序與安寧,除用於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聯繫)外,都應維持關機(可採直接關閉電源,或調整為飛航模式);高中則由親師生討論,明訂出可開放使用的在校作息時間。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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