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表示,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25條第1款規定,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業者,北市府得於網路或媒體公告。114年度第1季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未出席業者共計115家次。前4名分別為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米克邦)計13次、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蝦皮平台賣家)計7次、愛妮雅化妝品計6次及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計3次。
法務局指出,消費爭議妥善處理為企業營運不可或缺的責任,業者若多次缺席協商程序且無正當理由,必要時市府將視情況命其到府說明營運狀況與處理機制。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呼籲,消費爭議處理攸關企業經營者(賣家)商譽,應積極出席相關協商或調解會議,如屢次缺席市府召開的協商或調解會議,亦無法妥適解決相關消費爭議者,將視需要邀請業者到北市府說明,瞭解公司營運情形,情節嚴重者將發布消費警訊。
法務局提醒,消費者如有消費疑義,可上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查詢相關資訊;若有消費爭議,請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市民專線1999轉7812洽詢。亦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提出正式申訴,由各縣市政府協助進行後續處理。
今年第一季無故不到場業者排行榜。(圖/台北市法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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