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先前曾在開庭時大嗆,北檢檢察官林俊言曾拿隨身碟中的不雅照,要脅自己認罪,但北院先前已經表示,今天原則上不會勘驗「woman」的資料夾,除非獲得當事人同意。
法警先把沈慶京借護送回北所,再送往台大醫院治療血尿狀況。(圖/民視新聞)從司法實務面上而言,包盛顥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勘驗」是調查證據的一種方式,在刑事案件內,檢方起訴過程中所檢附的證據資料,通常都是以靜態呈現;而動態影音的畫面也是以截圖的形式處理。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圖/民視新聞)包盛顥說,被告、辯護人對檢方所提內容,一定會提出相當多的「彈劾證據」(意為推翻或削弱證人證言之內容),其中就包含關鍵檔案及文書,所代表的意涵為何!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左)對談與本台記者王毓珺 (右)對談。(圖/民視新聞)他指出,檢辯雙方針對同段文字的論證,恐存在極大出入,這是為何法院要實施勘驗的重要因素,就是要讓法官能親自見聞、閱覽證據內容,並判斷到底能否作為「被告有罪」的關鍵證據。
包盛顥提到,在過去幾次的開庭中,檢辯雙方、法官本人都有親自對傳喚的證人實施非常多次的「交互詰問」與「職權訊問」,就是為了讓目前所列的焦點、本案否有犯罪爭點,可集中聚焦在關鍵證據「有無缺失」。
包盛顥分析,若根據證人說法,迄今仍無法判斷有無犯罪事實的話,那今日的勘驗就會顯得相當重要,無論是勘驗「Excel」表格、本案相關人、檢辯雙方等提出來的隨身碟相關資料,如果能呈現在法官面前,相信對本案的聚焦審理,會有相當大的幫助。
另據了解,沈慶京在今早開庭剛開始時,就由律師率先向承審法官表示,沈因身體不佳造成血尿,「廔管內都是血」,因此請求法警就近將人送往台大醫院治療。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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