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案發當日下午4時許,警方接獲民眾通報,在太平洋公園海岸邊發現女屍,現場初步查驗發現死者頭部有明顯瘀青,初判為剛落海不久。隨後警方在距現場約一公里處的岸邊,尋獲死者遺留的手機、鞋子與香水等物品,初步研判非單純溺斃事件,隨即報請花蓮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沿線追查後,發現化仁海堤監視器剛好有拍下林女遭襲經過。初步調查顯示,林女與呂男自北部一同前來花蓮,案發前一天與43歲姜姓男子見面,3個人一起驅車前往吉安鄉化仁海堤,期間不明原因發生肢體衝突。畫面顯示,呂男曾多次毆打林女,並將其頭部壓制於沙灘上,疑似導致林女失去意識後,將其拖入海中,最終遺體被海流沖至太平洋公園。
警方調查指出,林女生前熱愛拍照,經比對手機相簿,成功鎖定呂男與姜男身分,組成專案小組於12小時內分別在花蓮市與新北市將兩人拘提到案。經檢方複訊,認定呂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且有逃亡、滅證及串供之虞,遂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姜男,則因未具羈押必要,檢方諭令以1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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