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發現,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助理黃取榮在中國經商期間,遭中國情治人員吸收,返台發展組織,蒐集重要情資換取報酬。黃透過黨內人脈,先找到資深黨工邱世元,接著再吸收時任賴清德副總統機要吳尚雨。
檢調追查,在賴清德當選總統後,吳尚雨在任總統辦公室諮議期間,會將賴的行程與出訪友邦的機敏資料洩密給邱世元,由邱轉交黃取榮,再由黃取榮帶至中國交給情治人員。
另外,檢調還發現,現任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的前助理何仁傑,也配合黃取榮洩密。在吳釗燮擔任外交部長期間,何仁傑曾將外交部重要情資交給黃取榮,黃再轉介給中國情治人員。事成後,黃取榮之後再交付數萬元報酬給予吳、邱、何等人。
今年2月中旬檢調發動搜索,並傳訊邱世元、吳尚雨、黃取榮,認為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4月再發動第3波搜索,拘提何仁傑到案並羈押禁見。
北檢今偵結,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等罪嫌將4人起訴,分別求處5年至9年以上徒刑;另外,黃取榮、邱世元分別收受中國情工人員之工作報酬新台幣607萬7,500 元、221萬6,924元,均屬犯罪所得,官請求法院宣告沒收。至於黃取榮涉犯發展組織罪嫌部分,也一併由台灣高等檢察署依發展組織罪嫌起訴。
北檢強調國家安全乃民主基石,針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均秉持縝密蒐證、勿枉勿縱之原則,速查嚴辦,溯源刨根,以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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