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阿東與小芬在2018年間結婚,2人育有一名愛女,但4年後,小芬發現丈夫出軌,與高中女同學小敏搞在一起,小芬顧及女兒年幼,為了家庭健全,經過與丈夫溝通後選擇容忍,也原諒丈夫。
阿東對小芬再三保證「不會再與小敏有聯繫」,孰料同年年底,阿東又與小芬又幽會,小芬再三逼問,如夢初醒丈夫的承諾都是假的,在她原諒丈夫後,丈夫仍跟小敏經常相約激戰。
阿東為了挽回這段婚姻,決定簽下切結書,並保證若再跟小敏有任何聯繫,將賠償200萬元作為精神賠償,在簽訂切結書以後,2人一直相安無事,直到2024年2月間,阿東的車輛在小敏的住所及桃園地區違規停車,被開罰單,小芬因此感覺有問題,於是委託朋友幫忙查證。
一個月左右,阿東果真又和小敏約會,不但跟著小敏返回住處,2人還到外縣市旅遊,甚至在大街上牽手,小芬屢次遭背叛,已經忍無可忍,因此將2人告上法院,並求償40萬元,也要求丈夫須給付切結書裡承諾的200萬元。
桃園地院衡量兩造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以後,判阿東、小敏須連帶賠償8萬元。除此以外,阿東還須履行承諾、賠償小芬2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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