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4)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憲訴法》與《財劃法》,朝野發生激烈肢體衝突。(圖/民視新聞)回顧去(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憲訴法》與《財劃法》,朝野立委當場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讓不少綠營立委因此受傷,其中當天站在議場門邊的陳培瑜,遭到素有「金門坦克」之稱的藍營立委陳玉珍穿鋼鞋狠踹,導致她半邊身體有五天不太能動。事後,綠委郭昱晴、林月琴、范雲、陳培瑜與林宜瑾一同前往北檢提告,控訴陳玉珍涉犯《傷害罪》,但陳玉珍否認自己「動腳」踹人。昨(23)日,台北地院開庭勘驗事發畫面,陳玉珍並未出席,只有派律師到場,其餘挨告的藍委邱若華、徐巧芯、翁曉玲,以及白委林憶君也都不見人影。
林宜瑾(右)、陳培瑜(左)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圖/民視新聞)今(2025)年3月14日法官首度開庭,確認郭昱晴、林淑芬用手機蒐證錄影的畫面,還有另外3家電視台所錄製的新聞畫面,共6支不同角度的證據影片。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昨(23)日法院開庭勘驗比對,能清楚聽見「陳玉珍打人」、「陳玉珍踩人」、「陳玉珍用腳踢人」等叫喊聲,中間還穿插著「Fuck the shut up(閉嘴)」、「藝人了不起喔!什麼老師!」等叫囂聲音,也能聽見陳培瑜尖叫哭喊「陳玉珍打我」、「她踢我~」等語。林宜瑾、陳培瑜偕同律師出庭,陳玉珍等5名被告立委則以公務、開會為由請假,委任出庭代打的律師們,力爭勘驗筆錄盡量對被告有利,盼將推、拉的動作,寫成托住防摔、攙扶防踩等。
林宜瑾(右)、陳培瑜(左)遭到陳玉珍用腳狂踹。(圖/民視新聞)委任律師主張陳玉珍踹踢的動作是「踢開椅子」,踩踏的動作是「越過椅子」或「走上階梯」等,但法官認為「看不出有椅子」,林宜瑾與陳培瑜則表示「那邊沒階梯」。辯護律師不停主張加字添句,一度惹怒法官,要求針對自訴內容做勘驗,法官絕不偏袒任何一方,但因影片中無法清楚辨識內容,不可能寫進勘驗筆錄。法官根據影片判定陳玉珍對林宜瑾至少踹2下、踹陳培瑜7下。律師要求記載陳玉珍推擠陳培瑜一起摔倒,但法官認為「陳玉珍沒倒」,律師則辯護說「陳玉珍已經倒了」。經反覆倒帶重看畫面,確認無誤後,又發現陳玉珍起身踹完陳培瑜,還指責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嗆聲「對!就是我,她(陳培瑜)先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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