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廷指出,根據媒體報導,法院在準備程序勘驗關鍵會議錄音檔時,發現檢方提供的譯文可能存在重大瑕疵;該場會議原本是鄭文燦率領市府團隊與業者廖氏父子討論開發案,但譯文卻疑似遺漏其他官員發言,僅呈現3人對話內容,恐有營造密會印象之嫌。
「如果這些指控屬實,那將是非常嚴重的問題」,陳冠廷表示,據了解,會議中雙方立場並無交集,鄭文燦指示推動51公頃區段徵收,業者則需取得地主同意才能自辦市地重劃,但起訴書卻指控鄭文燦配合業者先行開發,「若證據確實遭到扭曲,這不僅嚴重違背司法倫理,更可能讓當事人蒙受不白之冤」。
陳冠廷強調,司法必須建立在事實與證據的基礎上,任何可能扭曲或竄改證據的行為都應受到嚴格檢視。他指出,目前傳出的訊息若屬實,將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檢察體系應該主動調查,給社會一個交代」。
陳冠廷說,據報導起訴書上沒有其他協助檢察官掛名,這個現象值得進一步探討。「司法的尊嚴來自於公正與專業,如果連檢察官同仁都有不同看法,更應該審慎處理」。
最後,陳冠廷呼籲,相關單位必須嚴肅看待這起證據爭議,不能讓司法蒙上陰影。他強調,勿枉勿縱是司法辦案的基本原則,「我們期待司法機關能夠自清自律,讓證據說話,還原事實真相,這是維護司法尊嚴的底線,也是人民對司法最基本的要求」。
桃檢對此澄清,該次會議並非正式機關會議,而是多位人士私下商談土地變更開發事宜,因此以「私下會議」說明,並非報導所稱「被告3人密會」。此外,檢方表示,錄音內容為在場人士當場錄音後留存,由檢事官摘要製作成文字稿,檢察官之勘驗均符合程序,並無勘驗不實情形。
檢方強調,偵辦案件均秉持客觀中立態度,遵守刑事訴訟程序,對於被告等人涉犯罪嫌所提出之證據務求詳實明確;因此,就偵查中檢察官之取證偵查作為是否適切,若有相關意見,應於審判程序中具體主張,再由法院為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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