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碧珍昨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她在罷免一階連署時就提供自家住宅,當成連署站點,但法院不偏不倚選在此時,要強制拆除她的家,並質疑此裁決是否與政治動機有關,明明文化資產審議、憲法與行政訴訟都還在進行,為何是現在拆除?實在不清楚提供連署站的後果這麼嚴重,導致家園被迫遷,只能請求法院暫緩執行。
新店瑠公圳「蔡宅」屋主賴碧珍。(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對此,新北市政府今早發出聲明回應,前(23)日收到蔡金木宅賴女士申請登錄文化資產,24日即發文法院說明此案法定程序,文化局依法將蔡宅列為暫定古蹟,後續將進入現勘及審議程序。
市府強調,從頭到尾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持續辦理此案,卻被無端指控、影射抹黑,到底誰才企圖以政治干預行政、以政治介入司法?
市府再次說明,蔡宅建於瑠公圳農田水利會之土地上,該土地後續由農田水利會出售予民間建商,因而產生土地返還及建物拆除之民事糾紛;市府無涉此訴訟,更無權決定拆除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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