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識人員vs.記者:「今天來是找彈殼?對,找到嗎?沒。」
前一天下午新北瑞芳水產批發店,發生槍擊案,嫌犯開了三槍,警方卻只找到一個彈殼,一早回到現場,持續蒐證。
週四下午,兇嫌開著白色休旅車,從基隆到瑞芳,在深澳漁港附近,這家水產批發店門口停下,下車後和水產店的一名員工起了口角,隨後拿出預藏的改造槍枝,朝對方,連開好幾槍。
救護人員將傷者送醫(圖/民視新聞)傷者滿身是血,表情痛苦,緊急送醫。幸好開槍男子,很快就被其他員工壓制在地。
瑞芳分局偵查隊副隊長 魏志豪:「登門當場掏槍,對其中一名員工開三槍,導致對方左肩左手臂,及右大腿中彈。」
原來52歲的傷者,是水產店員工,也是買賣漁船的掮客,嫌犯透過他購買一艘上千萬的漁船,疑似不滿他從中賺太多,被坑了,來找他討公道,但談判失敗,朝他開槍洩憤。
警方將嫌犯帶回(圖/民視新聞)瑞芳分局偵查隊副隊長 魏志豪:「因犯嫌昨晚拒絕夜間偵訊,本分局今天清晨準備相關物證後,待律師到場後製作筆錄,預計下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等罪名,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申請羈押。」
開槍男子被帶回警局時,不發一語。幸好被害人沒有生命危險,但只談判不成就開槍,傷人傷已終究要付出代價,同時另外一方面警方還要追查槍枝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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