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台師大女足抽血事件昨日經媒體報導後,北檢已主動分案,並指派專責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往台師大、教育部、國科會調取相關資料。
同時,北檢也要求台師大,不得銷毀、隱匿、刪除或處分現存的研究計畫相關文件、電磁紀錄,以及採樣檢體;目前檢方也已先行查扣、留存尚在保存中的血液檢體。
北檢重申,將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盡速、嚴格地查辦,以維護大學體育選手之相關權益;此外,為考量社會高度關注,將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對外說明進度。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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