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長張麗善現身投票所。(圖/翻攝自臉書@張麗善)
雲林縣長張麗善於上午11時許,在雲林地方社團違規發文,明顯已違法。依規定,自26日凌晨0時起,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如LINE、臉書)及其他媒體均不得再發布與罷免相關的宣傳資訊,違反者將被處以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若經勸阻仍不停止,則可連續開罰。至於政黨、候選人及其委託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將面臨20萬至200萬元的更高罰鍰。
張嘉郡只帶了健保卡,忘了投票必備的身分證。(圖/民視新聞)
此外,張嘉郡約於上午9時30分抵達投票所,只帶了健保卡,忘了投票必備的身分證,只能趕緊回家取件。對於這段烏龍,張嘉郡笑說,因早上行程緊湊,未仔細檢查是否攜帶身分證,沒想到健保卡並不適用,直呼「自己太烏龍了!」她甚至一時不確定身分證放在雲林或台北,只能趕回家尋找。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機場接機阿北「竟是蘇貞昌」退休近況流出!小女兒意外曝光網驚:居然有3個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