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今日為京華城案出庭,沒想到卻傳出,他在休庭時間,對著現場3名檢察官飆罵超過10分鐘,他直言,非常清楚自己不是會做出錯事的人,卻被關了12個月,怒斥檢方丟臉、沒良心,甚至罵髒話「X」、摔資料,情緒失控。
對此,北檢今日也發出嚴正譴責,並說明,依據《法官法》第86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時,其人身安全與執行職務的尊嚴,「應受保障。」
北檢表示,凡是參與訴訟的當事人,均應理性進行法庭上之攻防,若對於起訴事實或法律有所異議,「應透過訴訟程序具體提出、主張及論辯」,並交由法院做出公正客觀的裁判。
「本署嚴正譴責當事人(柯文哲)以非理性之言詞或舉動,恣意對實行公訴之檢察官做人身攻擊」,北檢呼籲,當事人應遵守法庭秩序,以維護理性、安全之訴訟環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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