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7日在休庭期間突然失控暴走,對檢察官狂飆髒話,甚至摔水瓶。(圖/民視新聞資料照)7日上午檢方提訊柯文哲等人,並由前台北市副秘書長李得全作證,然而柯文哲卻在中休庭期間大暴走,怒嗆檢察官沒良心,還摔紙本資料和水瓶,甚至口出狂言譙總統賴清德「去跟賴清德講,我絕對不會投降,絕對不會屈服!」。消息曝光後,讓外界都相當好奇柯文哲突然暴怒的原因。根據《三立新聞網》指出,疑似和檢察官提出的新證據「黃色便利貼」有關。
檢察官詰問李得全(上圖)是否看過黃色便利貼,李得全稱沒看過也沒聽說過。(圖/翻攝自李得全臉書)該「黃色便利貼」是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在2024年全案偵查期間,從市長室秘書處的資料中找到的,當時貼在京華城完工示意圖上,便條貼上面寫著:「京華城對容積率應該死心了,只希望行政流程加速,讓他們早日完工就可以了」。資料檔案顯示日期為2020年10月26日,隔天剛好就是都市發展局就辦理京華城案公告的公開展覽。檢察官詰問李得全是否看過該張黃色便利貼,李得全表示沒見過也沒聽說過。而柯文哲則始終強調對京華城案如何處理,完全根本不知情,沒想到昨天檢方提出的新證據,似乎與柯文哲的說詞不一,因此不排除為柯文哲暴走的關鍵因素。
柯文哲疑似因檢察官提交的新證據「黃色便利貼」,才突然暴走。(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此外,柯文哲在休庭期間對著現場3位檢察官飆罵超過10分鐘,更對檢察官林俊廷爆粗口,怒嗆說:「X!」;台北地檢署發出嚴正譴責,依據《法官法》第86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時,其人身安全與執行職務的尊嚴,應受保障。「本署嚴正譴責當事人(柯文哲)以非理性之言詞或舉動,恣意對實行公訴之檢察官做人身攻擊」,北檢也呼籲,當事人應遵守法庭秩序,以維護理性、安全之訴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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