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不老麻糬與鄰近的飯糰攤、黑糖糕及修鞋攤,共同在一旁大樓二樓室外梯下方僅有約3坪的空地營業。自2013年起,上述4家攤商每月合計繳交19500元租金給大樓管委會,金額則分別為9000元、2000元、3500元及5000元。
然而,攤商們過去10多年繳交了上百萬元的租金,其實是「繳錯對象」。該塊空地真正的地主,其實是該大樓的一名劉姓女住戶。劉女不滿管委會未經允許就擅自出租自己名下土地給攤商,因此提告管委會要求返還租金,4家攤商則須騰空返還土地。
另一方面,大樓管委會則主張該區塊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有,劉女僅持有室外梯,且2013年開會討論出租該空間時,她明知情況卻未表達異議。
但經法院調查,依權狀資料及地政事務所測量結果,確認攤商使用的爭議空地確實屬於劉女所有,且她從未同意出租,因此一審判決攤商需騰空還地,管委會也必須將2013年7月至2023年6月間共180萬元租金還給地主。此外,在攤商搬離前,每月需支付地主劉女19500元租金。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大樓管委會表示不服決定提出上訴。不老客家麻糬昨日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回應,強調「目前仍在判決階段,後續會再根據判決內容與土地所有權人商討土地使用權租借事宜。」店家並強調,在判決確定前,仍會照常於原址營業,並持續招募人力、籌備擴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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