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立法院議事公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張啓楷、陳昭姿共同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101條,內容聲稱「勾串共犯或證人」這種理由被嚴重濫用,法院屢次以空泛模糊理由裁定羈押被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認為羈押制度需要改善。對此,民眾黨提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為羈押事由,明訂「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逃亡或滅證之虞,檢察官才得以聲請羈押;同時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據悉,目前該案已排入週五(22日)立法院會。
民眾黨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101條。(圖/立法院)消息一出引發社會嘩然,不少人痛批根本是「個案式立法」。律師林智群也點出背後隱憂,修法後如果有共犯在逃或證人沒到場,即使可能與被告串供,法院都不能押人。他以2大社會案件為例,「如果黃國昌早點修法,剴剴案保母姐妹只要保證不逃亡,就可以串供串到飽喔」、「之前在土城當舖開槍掃射的那個少年,開完直接搭計程車去警察局投案。既然都自動投案了,肯定不會逃亡,依照黃國昌的修法,也不能用『可能串供』押人。然後呢!大家永遠不會知道幕後藏鏡人是誰。」
林智群以2大社會案件為例,砲轟黃國昌幫犯罪者開大門走大路。(圖/翻攝「林智群」臉書)
林智群以2大社會案件為例,砲轟黃國昌幫犯罪者開大門走大路。(圖/翻攝「林智群」臉書)對此,林智群砲轟民眾黨「為了救阿北立法來得速,這就是特權」,狠批評黃國昌幫犯罪者開大門走大路,「黃國昌的一小步,詐騙集團的一大步。詐騙集團應該高興死了,應該幫阿北跟黃國昌立一個長生祠才對!與其這樣,黃國昌乾脆提案廢除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收錢無罪,阿北馬上無罪釋放!這樣不是更徹底?」林智群也不禁狠酸,「有民眾黨證,串供免押、貪污無罪!對詐騙集團而言,一個黃國昌比100個通風報信律師有用多了。那些幫詐騙集團通風報信串供的律師,應該都可以放出來了。」
林智群點出修法後的隱憂。(圖/翻攝「林智群」臉書)
林智群點出修法後的隱憂。(圖/翻攝「林智群」臉書)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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