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警局表示,有關少年警察隊黃姓員警遭羈押案,前(3)天上午警局方配合台東地方檢察署,指揮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組,針對黃員相關處所執行搜索,並將黃員帶回偵訊。
東檢於昨(4)日以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理由,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方也立即召開考績會,依法予以停職。
台東縣警局日前已針對黃姓員警涉案之相關不法事證調查偵辦中;對於任何員警違法(紀)行為均依法偵辦,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從嚴究責、斷然淘汰,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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