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張予柔報導
想買車的民眾有福了!賴清德上週五(5日)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延長至2030年底,同時新增新購小型汽機車也可退稅。財政部表示,這項新規自9月7日起生效,也就是說,購買150cc以下機車最多可省6,000元,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最高可省10萬元,對於近期想換車或添購新車的民眾是一大好消息。
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的修正內容,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的期限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財政部指出,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的修正內容,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的期限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汽車最高可退稅5萬元、機車最高退稅4,000元。同時增訂,新購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每輛最高可減徵5萬元,汽缸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可減徵2,000元,實施期間至2030年底。換句話說,民眾購買小型車及小型機車,不僅汰舊可省錢,即便是新車也能享有退稅的優惠。
車種
| 排氣量
| 新購退稅
| 汰舊換新退稅
| 合計最高退稅
| 其他 |
小型汽車
| 2,000cc以下
| 5萬元
| 5萬元
| 10萬元
| 新舊車主限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舊車需報廢或出口出廠10年以上並持有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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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機車
| 150cc以下
| 2,000元
| |4,000元
| |6,000元
| 新舊車主不限同一人,舊車需報廢或出口出廠滿4年
|
以小客車為例,若民眾於9月7日後完成新車領牌登記,即可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最高5萬元;若同時符合報廢或出口出廠超過10年,且持有1年以上的的中古汽車汰舊換新規定,並且新舊車主為本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可再退5萬元,等於最高可省10萬元。至於小型機車部分,新購車輛完成領牌登記即可退還2,000元;若符合舊車出廠滿4年且排氣量150cc以下汰舊換新規定,每輛最高可退4,000元,等於民眾每輛小型機車最高可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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