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昨日指出,新版《財劃法》法條沒有錯誤,但算式有2種,如果採1道算式法,就有300多億元未分配,2道算式就能全部分配1節。
對此,財政部說明,鑑於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及2.5%分配離島之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致無法全數分配。
財政部強調,鑑於分配公式之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之文義範圍自為解釋,分母依法只能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只有1種算式,其他變通之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至於無法分配之數額,本質上仍為普通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財政部重申,新版財劃法分配公式依法只有一種算式。(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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