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今(23日)以被告身分被北檢傳喚出庭,在場外面對媒體馬上否認,「沒有亮啦,哪有亮,展示票!」媒體追問「展示正面還是背面?」趙少康則回,「我怎麼知道?那麼小一張票,你們記者在那麼遠的地方,我這樣晃一晃,怎麼知道正面或背面?你們有的拿長鏡頭、有的定格拍,誰知道?」趙少康強調,當時只是想展示「有投票」,並非故意亮票,事後被大安分局通知到案已經說明過,「我對檢察官也會這樣講」,沉默幾秒後又說,「我覺得哦…這個事情是勞師動眾,浪費司法資源啦!」
趙少康強調,自己是在展示有投票,「哪有亮?」(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趙少康強調,自己是在展示有投票,「哪有亮?」(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回顧整起事件,趙少康726到北市大安國中投票,走出圈選處後竟然沒將選票折起來,而是直接攤開選票,後來把選票投進票匭前又2度亮票,主動給媒體拍攝,事後在媒體群組緊急回應,不小心把背面當成正面展示,「這是錯誤示範,非常不好意思」。不過選委會認為,此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3條,「選舉人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警方獲報後依法蒐證並通知趙少康說明,之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或易科罰金20萬。
趙少康反怪媒體進來拍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不過趙少康隔天受訪,除了重申亮票是錯誤的示範動作,還把矛頭指向媒體稱,「其實…媒體是不應該進到投票區的,羅智強與他的助理都有阻擋嘛,既然(媒體)進去了,我想那麼遠,我秀一下、展示一下,誰知道會拍的到呢?我展示時也沒注意到正面背面」,並喊話「我一向坦坦蕩蕩,依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有了726的教訓,趙少康在8月23日第二波罷免暨公投日,除了圈票後仔細確認票面是否乾淨,還把票對折後才走出圈票處投票,過程明顯比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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