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指出,任何公司、企業甚至法人團體,若所聘用的員工在外偷兼職,做出一定成績後,又將相關資料交給其他公司或單位去發布,這種行為任何企業都不會接受;而如果該員工本身還是新聞從業人員,恐怕會嚴重危害新聞媒體的道德規範,因此若《中央社》決定提告,也應尊重司法的後續調查。
林俊憲強調,這件事情不僅是政治風暴,同時也嚴重傷害社會大眾對新聞媒體的信賴程度,這才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情;他相信,像這樣違法亂紀的新聞從業人員應屬極少數,若此事涉及不法,司法單位應更積極、主動一點來偵辦。
至於外界質疑是「黃國昌害了謝幸恩」?對此,林俊憲則認為,這是雙方面的事情,不能說是誰害誰;林也反問,「那妳為什麼要甘於被利用呢?」;他強調,這是兩方面的事情,若記者在做此事時,不要談違背法律,請問新聞的道德規範在哪裡?每位新聞從業人員都應自知媒體是第四權,哪些事可做,哪些其實是負有社會道義責任。
他感嘆,「如果像是今天發生這種事情,我認為實在很遺憾,更嚴重的部分是傷害大家對於閱聽人、一般大眾對新聞媒體的信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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