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打擊吸食毒品後駕車(毒駕)行為,警政署近期研議歐美、澳洲等先進國家作法,引進「唾液毒品快篩」執法策略,並會同交通部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理細則,明訂唾篩檢測及拒測處置程序,已於10月20日預告。全國各警察機關也同步採購最先進唾篩試劑,共1萬2,545劑,將於公告施行後立即投入執法。
刑事警察局於前日,召集全國各縣市刑警大隊、交通大隊及鑑識中心幹部,舉辦全國大型教育訓練,採「沉浸式教學」模式,讓員警實際操作唾篩試劑,模擬一線執法可能遇到的疑難情況,並講授檢測流程與法源依據,確保執法正當性與正確性。
未來,駕駛人施用毒品只需3分鐘即可完成檢測,一旦驗出,警方將依規定當場移置車輛、吊扣或吊銷駕照,並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採集尿液檢測,涉犯公共危險罪者將移送偵辦。刑事警察局呼籲,毒品害人害己,毒駕更如不定時炸彈,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毒後駕車,並鼓勵毒癮者及早戒除,避免家破人亡。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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