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外界關切淘寶、拼多多等境外電商產品進口應予納管一事,經濟部今(5)日發出三大聲明。
首先,行政院已責成跨部會研商加強境外電商管理,包含數位發展部、財政部及交通部等,針對邊境關務管控、數位電商管理,以及郵件、物流等面向提出強化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國內市場秩序。
其次,經濟部強調,我國依法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經營。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業者若欲在台投資或經營,須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陸委會日前也已明確說明,淘寶、拼多多等中國電商平台目前均未取得相關許可。
最後,經濟部指出,淘寶曾於2018年核准設立分公司,登記業務項目為「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及「廣告傳單分送業」,僅負責幣別轉換及資料維護等作業,並未獲准在台經營電子商務平台,因此依法不得落地經營,實際上亦未在台設點或開展電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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