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亡危機事態」(存立危機事態)是日本於2015年通過安全保障法制時的新增規定,意指即使日本未直接被攻擊,但只要與日本密切相關的他國遭到武力攻擊,進而形成「威脅日本國家存亡、明顯從根本顛覆國民生命與權利的危險狀態」,就構成日本自衛隊可行使受限的集體自衛權要件。
日本媒體《朝日新聞》報導,立憲民主黨前外相岡田克也於今天眾院預算委員會質詢時,詢問「台灣有事」是否符合安全保障法制中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存亡危機事態」。
對此,高市答詢時鬆口表態,「如果是動用戰艦,伴隨使用武力的情況,我認為有可能構成存亡危機事態」。
高市接著表示,「要看實際情況發生時的個別具體情況,由政府綜合考量所有資訊來判斷。如果出現武力攻擊,那麼被認定為存亡危機事態的可能性很高」。
高市的答詢意味著,如果中國對台灣採取海上封鎖等行動,在某些狀況下,日方可能會認定為「存亡危機事態」,自衛隊可能採取武力行動。
高市表示,「如果台灣有事進入嚴峻局面,必須假設最壞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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