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於前(10)日下午接獲平鎮警分局通報李姓被告殺人案件,旋即指派外勤檢察官偵辦,經檢察官指揮鑑識小組現場勘查蒐證及率同法醫前往相驗,並訊問李姓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李姓被告因感情因素不滿其周女,於11月10日上午6時30分許至被害人平鎮區住處前,以勒頸方式殺害被害人,而涉有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罪嫌重大,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於昨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桃檢表示,該署獲悉此案後即刻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提供家屬關懷保護服務,相伴家屬面對傷痛,此案進入審理程序後,亦將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據《TVBS新聞網》報導,李男10多年前就曾因殺妻入獄,今(114)年9月才剛假釋出獄,卻不料竟再犯重罪。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疑感情糾紛衝住處勒斃前女友 49歲男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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