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劉柏葳曾幫助黑幫角頭開車,在信義區夜店擔任保全時認識谷女,2人曾短暫交往並租屋同居,不過,劉有暴力傾向,雙方經常發生衝突。
檢方調查指出,今年5月劉男懷疑谷女對他不忠,在租屋處對谷女施暴,連賞對方6個巴掌,還用剪刀毀損谷女的衣物、私人物品,谷女赴醫院驗傷後報案,劉被依傷害、毀損判處有期徒刑6月。
今年5月15日,劉柏藏又因故毆打谷女,谷女先聲請家暴暫時保護令,不料此舉讓劉變本加厲,於7月12日、17日前往谷女的住處等候、圍堵。
7月28日保護令生效,谷女在社群轉貼保護令,稱劉是恐怖情人,並指出劉把她的精品包包、衣物、生活用品全都割爛、丟棄,友人請谷女留意自身安全,建議帶辣椒水防身,還勸她「保護令只是一張紙」。
後警方依法告誡劉男不得接觸谷女,劉得知後心生怨恨,當晚即持彈簧刀至北市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埋伏,區的北市警信義分局表示,當晚8時40分許,劉男先租一輛共享轎車,開到威秀影城B2地下停車場停放,當見谷女騎乘電動滑板車進入停車場欲赴夜店上班時,將她強行拖入樓梯間持刀砍頸刺殺,隨即駕車逃逸;有目擊民眾見狀,經上前查看,看到谷女倒臥血泊,警消到場時,發現谷女已無生命跡象,經緊急送往北醫搶救仍不治。
劉見行兇後,即駕車逃往預放機車的停車場,改騎車從北宜公路逃往宜蘭,路程中將兇刀丟棄在路旁山崖下,逃到位於五結鄉的外公家,被警方緝捕到案。
北院分案由國民法官庭審理,受命法官傍晚開接押庭,劉男認罪,但主張案發時他有精神問題,聲請進行精神鑑定。法官認為劉男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事實,且有與夜店相關證人勾串之虞,諭知羈押禁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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