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準備回家,走在斑馬線上,突然一輛公車疾駛而來,絲毫沒有禮讓行人,在完全沒煞車情況下,直接撞飛少年,少年倒地不起,路人見狀立刻上前協助幫忙。挨撞的少年,躺在馬路上,民眾幫忙指揮交通,避免二度被撞,事發在27日下午五點左右,新莊區雙鳳路,一輛公車在沒有號誌燈的路口,經過斑馬線,卻疑似沒禮讓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導致15歲少年頭部四肢多處挫傷,車上一名婦人及女童頭部受傷,三個人都沒有生命危險。新莊交通分隊小隊長楊嘉偉表示「針對駕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部分,已依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製單舉發。」民視記者黃國誠表示「少年來到這個路口過馬路,卻遭到公車撞飛,司機辯稱主要是因為,超商的燈太亮造成反光,才因此沒看到少年。」
少年四肢及頭部擦挫傷 車上兩乘客受傷皆無生命危險(圖/民視新聞)肇事公車司機到案表示,因為行駛過程天色昏暗,而對向超商的招牌燈太亮,導致視線反光,完全沒注意到路上有人,看到的時候,緊急煞車卻已經來不及,附近住戶倒不認為,超商燈光會刺眼到影響開車,而且每天公車來來往往,為何只有他覺得燈太亮?附近住戶表示「哪有在多亮你晚上來你看,根本沒有很亮不會刺眼睛啦。」附近住戶表示「我們在這邊住了二三十年,也是第一次在這個路口,有公車撞到行人,你如果燈光真的有影響,三天兩頭都在發生車禍。」
公車司機自稱對向超商招牌燈太亮 視線反光才沒注意到斑馬線有人(圖/民視新聞)公車司機未禮讓行人還肇禍,罰單最低一萬八千元,最高可處三萬六千元,同時還得吊扣駕照一年,無法開車上路,因為沒禮讓行人,職業駕駛不但得負起刑責,連帶影響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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