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56歲的杜姓男子上月與朋友相約在復興南路一段上的飯店酒吧小酌,凌晨1時許準備散場返家,杜男自知飲酒找了代駕,卻疑似貪圖方便,未等待駕到場,竟直接從停車場將車輛駛出,並將車輛違停在警用停車格上。
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目睹整個過程,也隨即上前盤查,卻意外在杜男身上聞到濃濃酒味,對其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28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人送辦,同時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之「停車車種不依規定」開罰。
大安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瞬間決定可能造成終身遺憾。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若有飲酒務必尋求代駕服務、搭乘大眾運輸或友人接送,保護自己、更保護他人安全。警方對酒駕零容忍,將持續加強巡邏、路檢勤務,嚴格執法以遏止不法。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延伸閱讀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 快訊/納豆宣布當爸! 依依拚試管成功:我們有小寶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