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說明,自小客車疑似因為走錯車道,竟然直接停在車道,數秒後才向左變換車道,恐影響駕駛人行車安全,警方將視個案調查,如違規屬實,可依道交條例第43條之規定,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車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車,依序排隊下交流道,違規插隊、任意變換車道、跨越雙白實線、跨越槽化線等容易引發事故,除了危及本身安全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害,如果錯過交流道,勿出現「螃蟹危險行為」,應至下個交流道,民眾如有發現其他車輛的違規行為,可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以遏止一些駕駛惡意的違規行為。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有片】扯!國1五楊高架小客車「卡在路中」硬切車道 最高可罰3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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