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本案發生於今年3月8日凌晨,吳男酒後無照駕駛,還一路違規超速、闖紅燈,在一處路口直接撞上騎車綠燈直行、正要去送外送的高醫大4年級陳姓學生,車禍當下汽機車零件碎片四處散落一地,吳男卻因想逃避刑責而肇事逃逸。
檢方事後展開調查,除了依法起訴吳男外,也對吳男酒駕致死具體求刑8年至9年6月、而肇逃致死則4年至5年6月,合併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有期徒刑。
本案這兩天在台中地院由國民法官審理,陳生的父親也穿著兒子衣服到場,並當庭指出酒駕目前的刑度無法符合社會期待,並強調吳男在至今從未道歉,若真的「犯後態度良好」,應該當下就要幫兒子叫救護車,「一萬句犯後態度良好都無法彌補我們,憑什麼吳男能減刑?」
陳父進一步指出,他認為酒駕致死應該是唯一死刑,但台灣的法律不允許,只能期待法院對於吳男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累犯等犯行,刑度應該都要判好判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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