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姓嫌疑人經調查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流向與來源。至於駕駛李男經唾液毒品快篩後,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場扣車並開立告發單。
新莊分局提醒,《道交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若快篩呈陽性,不僅將遭處3萬至12萬元罰鍰,還會被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並將拖吊保管;若拒絕接受檢測,將面臨18萬元重罰、吊銷駕照,後果更加嚴重。
警方強調,毒駕極易導致暴衝、恍神、闖紅燈等高風險行為,嚴重威脅用路人安全。新莊分局將持續強化巡邏、路檢及毒品快篩,高標準打擊販毒、持毒與毒駕,全力落實「毒品零容忍」,打造安全的宜居城市。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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