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中打第五隊長黃昭瑜表示,專案小組今年5月接獲情資,指楊男在水里鄉民宅內種植大麻。追查發現,楊男原從事餐飲業,疫情期間餐廳倒閉,欠下鉅額債務,其中光欠林男就近500萬元。林男趁楊男走投無路之際,聲稱只要種植大麻、收成後交付即可折抵債務,楊男因此鋌而走險,在水里鄉租屋處自行網購設備,架設燈具、調控溫度與施肥系統,將屋內改造成小型大麻栽種場。
據警方調查,林男不僅提供大麻種子,還安排陳男擔任「技術監督」,多次前往指導光照、施肥及乾燥等細節,同時監控楊男行動,防止楊男收成後私自轉賣,3人形成完整分工的毒品供應鏈。
專案小組於6月30日持搜索票前往楊男住處查緝,當場查扣大麻活株68株、大麻乾燥葉182.38公克、大麻種子1盒及整套培植設備。
警方隨即擴大溯源偵辦,8月7日於台中市烏日區、南投縣集集鎮與水里鄉等地同步搜索,拘提林、陳2人到案,並在陳男租屋處查獲改造手槍2枝、子彈12顆,以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第三級毒品K他命1包與吸食器具。
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聲押3人獲准,並於10月20日提起公訴。
刑事局中打呼籲,大麻屬第二級毒品,栽種、製造、運輸或販賣均屬重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債務或金錢誘惑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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