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8)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若超過5年才申請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行事曆公告指出,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或在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給付標準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除了「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之外,還有15筆款項將在2025年底前陸續發放。(圖/民視新聞資料照)除了「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之外,到2025年底前還有15筆款項將陸續發放:
12/19 (五):1. 農民月退休儲金 2. 老農津貼
12/24 (三):1. 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2. 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 3. 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12/30 (二):1. 勞保年金給付 2. 災保年金給付 3. 災保失能照護補助 4. 勞退月退休金 (首發案)
12/31 (三):1. 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 2. 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 3. 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 4.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 5. 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 6. 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 (基本保證) 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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